监测数据,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1)本项目排放的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中标准要求。
本项目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污染物中颗粒物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中标准要求。
(2)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废水总排口废水排放浓度满足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标准未做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
(3)运营期项目厂界北侧和西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靠近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南侧和东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保隆沙士基达(安徽)液压成型有限公司年产130万支车用液压成型结构件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均已落实,能实现达标排放,具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可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定期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开展污染源监测,实行台账式管理。
(2)加强环境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一切“跑、冒、滴、漏”现象。
附件:保隆沙士基达(安徽)液压成型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联系人:宫工
联系电话:18119628525
2024年0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