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开工建设,2023年10月建设完成并进入调试运行阶段。
(三)投资情况
实际总投资850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对年产130万支车用液压成型结构件项目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1、生产装置增加2台切割机、1台激光切割机、1台立式加工中心(数控铣)、1台时效炉、2台打标机;部分设备名称及型号与环评不一致,功能一致,产能不变;验收期间噪声达标排放。
2、项目取消浸防锈剂、烘干工序,不使用防锈剂,减少了有机废气产生工序和危险废物种类;
3、增加数控铣主要导致皂化液使用量略有增加,项目将成型工序使用过的皂化液回用于下料工序,废皂化液产生量比环评设计量减少5.0t/a,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排放。
以上变动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均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采用地面自然漫流方式,通过汇水口排入雨水管道,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排放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皂化液废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清洗废水、皂化液废水经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标准未包含部分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进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生产期间切割工序会产生切割烟尘。激光切割机产生的烟尘经设备自带的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三)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弯管机、成型机、激光切割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对减振、布局、厂房隔声等各项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部分沾染皂化液的边角料进行清洗处理)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不合格品收集后重新加工;激光切割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金属屑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2)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皂化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拉伸油、废桶(油类、皂化液、清洗剂)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企业已与安徽浩悦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中久润滑油有限公司签署危废处置协议。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安徽湖上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验收两日